厦门商标续展|续展注册|商标注册代理组织首选华夏商标0592-5166906-0
商标续展有效期为10年http://www.51mark.com
依照《商标法》第三十七条规定:注册商标有效期满10年,需要继续使用的,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;在此期间未提出申请的,将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。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,注销其注册商标。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。
一个使用多年的商标,对于注册人来说是一笔无形资产,在注册有效期满时,应及时办理申请续展的手续。
续展注册与申请注册不同,续展注册是通过申请使已经取得的权利继续有效,而申请注册是为了取得商标专用权。
华夏商标事务所是经福建省工商局核准登记、并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备案的专业商标代理机构。(请登录以下网址查询我们的代理资质:http://sbj.saic.gov.cn/sbdl/zmd/)
华夏商标事务所http://www.51mark.com
电话:0592-5166906-0 Email:1797572600@qq.com
厦门商标续展|续展注册|商标注册代理组织首选华夏商标
|